广西壮族自治区活跃推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等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征收改革,建立健全多部分常态化协作共治共管机制。今年一季度,全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征收顺利开展,累计入库202亿元,其中矿产资源专项收入20.31亿元,同比增长2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81.69亿元。
政府非税收入征管责任划转税务部分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致布置。自今年1月1日起,广西自然资源厅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矿产资源专项收入一致划转税务部分征收,清晰划转范围、事务交代、征收管理、部分责任和作业要求,建立自然资源与财务、税务等部分协同共管作业制度,做好非税收入费源摸排、方针整理、数据交代等作业,为划转征收作业顺利开展打下根底。同时,仔细做好征管事务和费源信息交代,全面整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现有方针文件、近三年征收明细清册、现在应征和欠费明细清册等根底资料,保证交代资料全面准确。至2022年1月20日,该厅全面完成了近三年征收明细数据和历史欠费明细数据交代作业,共交代涉及自治区本级矿业权34宗,应缴未缴矿业权出让收益15.98亿元,整个交代作业平稳有序。
本次划转征收改革采用“主管部分专业核定、缴费单位自行申报、税务部分组织征收、收缴金钱直入国库、财务部分统筹管理”的安全高效的非税收入征管新模式,不断在优化征管流程、立异信息交互载体上下功夫,促进了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提质增效。征收责任划转到位后,广西自然资源厅继续加强同税务、财务等部分的事务衔接,推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不断完善资料传递和信息同享机制。现在,已逐个采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费源信息及时推送给税务和财务部分。